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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2014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5/30 09:23:47  来源:   作者:植物保护学院   点击: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2014年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支部、系室: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和《关于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学院2014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14年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意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八大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继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坚定政治信念,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运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参观考察、案例剖析、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3.开展突出廉洁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大力扶持“大学生廉洁社”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在廉洁教育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事业发展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年度内调整了工作岗位的处、科级干部按新岗位的职责与主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到廉政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
4.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的方式与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1.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决策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完善并落实院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程序与办法。
2.加强干部选拔、人事调配等工作的监督。严肃组织和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事聘任工作制度,坚决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调入或聘任教职员工。
3.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校院两级办学所得资金、财务预决算、年终分配方案的指导检查。4.改革学校采购招投标模式。全面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4.积极推进我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加强对学校各层次、各类别学生的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的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禁止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培训班,严禁教职工违规到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5.加强学风建设,惩治学术腐败。完善制度,坚持程序,强化措施,确保科研立项、经费使用、成果鉴定、成果转化、职称评定、学位评定、文凭发放、各种考核的评奖评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学术不端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领导责任分工
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意见〉的通知》(湘农发通〔2014〕11号)执行,具体如下:
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张爱龙(党委委员、书记):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其副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学院办公室、植物保护系做好相关工作。
戴良英(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是全院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的工作及其副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检疫系做好相关工作。
林曙(党委委员、副书记兼副院长):对分管的学生工作、含关工委)、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督促生安系做好相关工作。
易图永(党委委员、副院长):对分管的本科教学及教务秘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督促生物信息系、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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