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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教职工操办喜庆事宜“人情风”盛行问题的意见

时间:2011/12/06 20:06:46  来源:   作者:生物安全科学技术   点击: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湘农发〔2006〕41号

 关于治理教职工操办喜庆事宜“人情风”盛行问题的意见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一段时间以来,我校教职工操办结婚等喜庆活动频繁,滥发请柬、相互攀比、大操大办的现象愈演愈烈,“人情风”越来越浓,部分教职工特别是年轻教职工不堪重负,反映强烈。为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操办喜庆事宜,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廉洁、节约、文明、和谐的校园,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校教职工(包括干部、教师、工人以及学校各类聘用制人员)本人或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操办结婚、生育、生日、乔迁、升迁、升学、参军等喜庆事宜,应坚持文明、节俭、从简的原则,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二、教职工操办喜庆事宜,除可以邀请亲属、本部门(指机关各处、部、馆)或本学院的有关人员及本人私交甚深的同学、同事、朋友参加以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上述范围以外的校内其他人员发送请柬。并且应在办理喜庆事宜前向本处级单位领导请示报告发送请柬范围,应在办理喜庆事宜后一个月内向本处级单位领导报告收受礼品礼金等有关情况。对于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擅自扩大发送请柬范围、借机敛财的,各单位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上述规定,不参加他人在本《意见》第二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喜庆事宜。要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湘农发[2005]37号),带头从俭从简操办各种喜庆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同时,还应教育、动员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办。

 四、全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努力树立文明新风。对放任不管或监督不到位,致使本单位教职工大操大办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请客送礼  不正之风  意见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6年12月11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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