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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时间:2017/04/12 10:2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的重要措施。党的组织生活要着力于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严格制度,抓狠落实。

第二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6)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5)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上好党课: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党课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规章制度。(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第四条 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  党支部全年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委布置的组织生活。其它活动不计算在内),不少于12次(即每月至少1次),其中党小组会不少于6次。

第五条  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要求达90%以上。

第六条  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17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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