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16:38 点击: 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0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 2014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港澳籍人才可予以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630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11,具体按“197711之后出生”掌握);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之列。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推荐1名自然学科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报送省教育厅。虽然名额有限,但各单位应积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本单位条件优秀、业绩突出人员申报,名额不限。
三、选拔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选拨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本单位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
2.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与要求
1.申报书一式2份(暂交1份);
2.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
3.附件材料1份,材料包括(按以下顺序排列):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各学院对附件材料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署姓名。申报材料如有涉及保密信息,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6月13日下午6:00之前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交至人才办(行政楼121室),逾期不能受理。
人才办联系人:谭晓东,联系电话:84618760,E-mail310228445@qq.com
 
 
 
 
附件:
1《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0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