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学院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院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二)、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来信、来访记录;
(三)、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总支民主生活会纪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四)、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后封存的试卷;
(五)、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才引进、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六)、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八)、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九)、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十)、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十一)、学院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十二)、相关科研资料()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院全体教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
(一)、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得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二)、不随便翻阅与己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七、学院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十、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生物安全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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