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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生物安全科学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时间:2012/06/05 15:10:50  来源:   作者:李红玫   点击:

 

一、为加强学院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院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二)、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来信、来访记录;
   (三)、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总支民主生活会纪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四)、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后封存的试卷;
   (五)、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才引进、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六)、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八)、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九)、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十)、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十一)、学院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十二)、相关科研资料()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院全体教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
   (一)、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得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二)、不随便翻阅与己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七、学院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十、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生物安全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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