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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办法

时间:2014/10/11 08:31:18  来源:   作者:植物保护学院   点击:

 

植物保护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促进“学风、校风、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学期不定期接待2-3
地点:十一教南536
二、接待范围
学院的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三、接待的组织与协调
(一)每个接待日由一位院领导负责接待,如原定院领导临时有事不能如期接待,则与下一位院领导对调。
(二)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和协调每个接待日的有关工作,并按照值班院领导的指示向相关系室反馈工作。
(三)为提高接待效率,原则上每个部门和每个学生班级安排1-2位来访者,每位来访者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约见谈话内容
(一)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院改革、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院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其他事宜。
五、处理与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值班院领导应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批转有关部门处理答复;需要学院党委、行政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督办落实。学院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六、接待要求
(一)认真负责。参与接待的院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之进行交谈和沟通,学院办公室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二)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
(三)客观公正。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大声喧哗,遵守学院的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接待。
(四)保密要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五)文档管理。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七、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植物保护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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