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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

时间:2019/12/27 20:34:00  来源:植物保护学院   作者:植保院   点击:
 

政策依据:《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110号);《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5号);《关于进步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41号)

补贴对象和条件:

1.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在市、区、县(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

3.见习单位发放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补贴方式: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先发给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由当地政府根据规定按季对见习单位给予补助。

办理部门:市、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贴申报材料:见习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缴费级次按季度向办理部门申报见习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

1.《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表》;

2.《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花名册》;

3.见习单位给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凭证;

4.见习人员《毕业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局培训服务科  8490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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