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10:15 点击: 字体大小: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不得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其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严禁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的出现。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深入课堂、学生宿舍、食堂,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九、每个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率先垂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O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