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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时间:2017/02/26 11:1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坚定党员领导干部的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创新能力,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改进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学习和不断研究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内涵建设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二、党委中心组的构成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为学院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及有关干部教师参加学习讨论。

三、学习的组织

第四条 党委书记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可指定副书记或党委委员主持。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党务秘书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考勤、记录及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工作等工作。

四、学习的内容

第六条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体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指导工作。

第七条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代表大会、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把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中,不断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

第八条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通知精神。

五、学习的时间与形式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具体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另行作专题安排。

第十条 学习形式主要有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集体学习采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重点发言、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考察等形式,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8次。个人自学由个人按照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六、学习要求与考勤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增强学习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治学行政能力,不断开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通过学习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学习过程中应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前每人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或体会,开展1次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学习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七、附则

第十四条 各党支部学习制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废止。

 

                             O一七年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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