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和开展公开示范课的通知
湘农教发〔2018 〕6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湖南农业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农大〔2012〕5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优秀教师示范课观摩活动的通知》(湘农教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年度教学基层组织活动与公开示范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组织好教学基层组织研讨活动
1.制定教学基层组织活动计划。各学院应组织教学基层组织围绕学校和学院2018年主要教学工作,以学期为单位制定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应主题鲜明,不能以事务性的工作安排代替教学研讨活动,确保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8年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其中第2、3(研讨内容、地点)项在完成安排表时填写完毕,第4、5(执行时间、参加人数)项在完成研讨内容后填写。
2.认真组织教研活动。各学院应督促教学基层组织在双周四下午,按计划开展教学基层研讨活动,通过研讨活动统一思想,加强交流,推进建设,深化改革。每次活动应指派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应字迹工整,条理清楚,体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会议主题和会议讨论主要内容,研讨内容记录应该详实。教研活动安排表和基层组织人员信息(姓名、年龄、职称)应粘贴在教研活动记录首页。
教研活动记录应该与一般性会议记录、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学院和学校相关教学工作活动记录区分开来。
3.材料整理和提交。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做好本院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安排表收集和整理,在学期末做好教学基层组织活动记录的收集和检查,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本学期的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安排表(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学院收齐后于3月22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秋季学期活动安排表于9月27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求索楼202),联系电话:84638337。
二、切实做好公开示范课观摩活动
1.活动基本要求。每学院2018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公开示范课观摩活动,且保证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参与观摩活动1次,以教学基层组织为单位开展公开观摩课活动的,参与人需达到教学基层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现场填写),否则将不能认定为公开示范课。
2.信息填报。学院应在周三下班之前将下周的公开示范课预告信息(见附件2)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由教务处向全校发布公开示范课信息。公开示范课结束后一周内学院应将公开示范课活动记录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3.2017年新进教师或转岗教师,原则上在本年度内,须以公开课的形式进行试讲。
三、其他事项
1.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开示范课活动情况是学院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也是审核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和信息资料的收集,确保活动质量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2.鼓励学院对有特色的活动进行录制和拍照,撰写新闻报道或经验总结,教务处将择优进行发布。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2018年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安排表
教学基层组织名: 学期: 春 (春\秋)
序号 |
研 讨 内 容 |
地 点 |
执行时间 (*月*日) |
参加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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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星期四 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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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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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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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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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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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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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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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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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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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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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公开示范课预告
(示例)
举办学院:教育学院
主讲教师:***
主讲课程:***
授课班级及人数:**专业 **班级 ,*人
活动时间:****年**月*日(第*周星期*第*小节)
活动地点:******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公开示范课活动记录表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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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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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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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2018年 月 日 第 周星期 第 小节 |
主讲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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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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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与 人 员 |
院领导:
教师: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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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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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该表由学院教务秘书填写;
2.活动情况请简单记录公开示范课主讲内容,是否组织观摩人员共同交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