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湖南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部门)2017年计划招聘1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湖南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检验检疫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具体要求可查询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安部门有关公告或网站;
(七)报考人员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申报。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同时具备相应学位)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同时具备相应学位)进行报考。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英语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八)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周三)17:00,以收到应聘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考生完整填写《湖南检验检疫系统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5日(周三)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hnciq.gov.cn,邮件名请以“职位代码+姓名”为标题。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职位。
4、考生应提供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同意,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回复至报考者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湖南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笔试。
1)审查时间:2017年4月13日(周四)上午8:10—11:50,下午13:00—16:00
2)审查地点:湖南检验检疫局南门2楼报检大厅(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意见(附件4);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4日(周五)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含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具体事宜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nciq.gov.cn公布。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1、对入围体检的对象,由湖南检验检疫局统一组织,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入围体检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将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nciq.gov.cn公布。
2、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湖南检验检疫局统 一安排考察,考察主要是向其原(现)单位或学校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若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各招聘职位的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nci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不能按时报到、不服从调剂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用等均由考生自理。
(四)湖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
咨询电话:0731-85627529、85627527
联 系 人;刘耀天、任青松
湖南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562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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