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岗工作制,是指在本单位内部两个相近岗位,互为备份岗位或顶替岗位,及时办理岗位事务的制度。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特明确本单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部分特殊岗位不宜实行AB岗制度的除外):
第一条 院长不在岗时,报分管的校领导同意,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主持工作。
第二条 副院长不在岗时,由院长代为履行其岗位职责或由院长指定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代为履行其岗位职责。
第三条 科室负责人不在岗时,由分管的院领导代为履行其岗位职责或由分管的院领导指定的业务骨干代为履行其岗位职责。
第四条 学院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不在岗时,由同一科室负责人在不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前提下指定本科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 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不得推诿、拖延,影响公务办理。
第六条 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了解A岗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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