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0 21:15 点击: 字体大小:

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方向(领域)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下设3个工作小组:

1.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由分管院长、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组长。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2.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组按二级方向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每个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学位等同副教授职称),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方向领衔人/领域负责人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我院拟成立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生物信息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全日制专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非全日制专硕)6个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

成  员:院党委副书记、院党委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科方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1.jpg

2.复试分数线

2.png

3.进入第一轮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

    时间: 3月31日-4月1日  

  地点: 16教509

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5.《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3,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笔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 2 小时,2023年4月2日9:00-11:00在七教进行,满分150分。

QQ图片20230329175823.png

 3、面试

6.png

(三)复试费缴纳

1.缴费时间:4月1日。

2.收费标准: 按参加复试次数缴纳,120 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加试科目:

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②加试科目:《农业昆虫学》、《农业植物病理学》。

6.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招生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各招生学科方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5)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我校将在2023年4月6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是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等专业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且本科专业为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等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到我院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招生学科方向自定选拔标准。招生学科方向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

4.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各学位点,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办,未尽事宜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办0731—84618163

举报、投诉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731—84618163(办)

 

湖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进入第一轮复试的考生名单.pdf
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pdf
附件4 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pdf
附件5 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pdf